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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鼎律师——丁强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8247  更新时间:2008-02-15 01:17:39  文章录入:admin  责任编辑:admin


 

丁强,男,19687月生,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江苏扬州尚鼎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副主任、扬州电视台《说法》和扬州晚报《新楼市》栏目法律顾问、省市物业管理评审专家、扬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从业初期,丁强律师即有诸多出色表现,现代“刀下留人”刑辩案与代理童工工伤致残劳动争议案、扬州某知名大酒店消费服务保管车辆丢失纠纷案、扬州首例倾销反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等,促进了百姓法律意识、服务业服务意识的提高及市场秩序的规范。六年无私援助承办举国关注被2003年央视3.15晚会特别报道的“小朱逊药物致聋损害赔偿案”,终使聋儿朱逊回归有声世界。倾心代理败诉18次宰兆青终获省高院改判胜诉;援助代理扬城家喻户晓的“小皓天输血感染丙肝案”全获胜诉,案经扬州各媒体、《江苏法制报》、《民主与法制》、东方卫视、江苏卫视、新华日报、央视“法制播报”等媒体深度报道,引起极大社会反响。承办的上述案件相继被评为省乃至全国法律援助典型案例。现今担任三十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擅长建筑、房地产、商事法律业务,已形成代理侵权诉讼尤其是医疗损害赔偿见长的专业特色。

 

他积极宣传律师及法制,倾心法援和未保,热心社会公益,受到原国家司法部副部长段正坤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组部部长李源潮同志的肯定,赢得了社会各界广泛赞誉与一致好评,社会各界盛赞他“倾心法援,道济扬城”,其先进事迹曾被《江南时报》、《江苏法制报》、《法制日报》、《人民日报》等媒体宣传报道。

 

先后被评为扬州市优秀律师、扬州市十佳律师、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律师、第二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全国未成年保护特殊贡献律师、全国优秀律师。

 

联系地址:江苏省扬州市文汇东路180号金马大厦502

 

 电 话:13358120088/051485110388()

 

 邮 箱:dq0088@yaho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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