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丁强律师赴省团委参加“暑期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会议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347  更新时间:2008-07-04 09:58:08  文章录入:sdls  责任编辑:sdls





 

      受共青团江苏省委的邀请, 200872上午,本所主任、江苏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主任丁强律师与副主任李晓霞,参加了省委二楼会议室召开的以“暑期未成年人的自护教育”为主题、由多部门及媒体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跨部门合作会议。会议首先由团省委权益部郑海龙部长介绍了青少年自护教育的发展状况,以及现阶段进行自护教育的要性郑部长还提出了08年暑期江苏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青少年自护教育的思路考虑、所用载体及6个项目方案。其次,由到会的青少年自护教育基地负责人、参与合作媒体人员、青少年教育工作专家等分别就此方案做了可行性和建议性的发言和能够为青少年提供服务项目的表态。会议中,丁强主任除作上述表态发言外,还就江苏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能够与相关部门合作的几项内容做了典型性的发言,受到与会部门领导重度重视。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