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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丁强律师担当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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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所丁强律师担当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团长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102 更新时间:2008-08-30
为全面认真抓好《关于充分发挥志愿律师作用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意见》中各项工作,省有关单位联合成立全省未成年人保护行动志愿律师工作协调小组,并组建江苏省未成年人保护志愿律师团,统筹协调在全省志愿律师中开展未成年人保护行动的各项工作。协调小组由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团省委、省司法厅、省律师协会、省法学会相关负责人组成;志愿律师团由我省各地知名律师事务所的三十多名热心未保、为未保事业作出贡献的主任或者合伙人组成。本所丁强律师以省律协未保会主任的身份担当协调小组成员和志愿律师团团长。
文章录入:sdls 责任编辑:sd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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